一个是快、准、狠、一沾即走,一个是不动如山,根本不为所动。
    张朋看着看着就不由得想到了一个牛叉人物:刘瑾。
    刘瑾这个锦衣卫的老太监在很多历史片啊,武侠片啊什么的里面出境率都很高,可以算得上也是比较出名的。
    不过张朋之所以在这个时候会想到这个家伙,还是因为袁崇焕。
    张朋前两天和郭细细在七舍后面的一个小饭馆里头吃饭的时候,那个小饭馆就正好在放一部古老的港版武侠片碧血剑。
    当时隔壁桌就有两个中大的牲口在讨论这个片子,说这个片子里面,主角袁承志的老爸袁崇焕死得可真是凄惨。
    另外一个就说,得了吧,这袁承志是金庸他老人家杜撰出来的人物。
    不过袁崇焕倒的确是死得挺凄惨的,被一刀刀凌迟了。
    两个人的这几句对话,张朋和郭细细倒是没怎么在意,因为两个人也看过碧血剑的小说,郭细细还挺喜欢里面的金蛇郎君的。
    而且两个人也都知道袁崇焕被凌迟的那一点点历史故事。
    可是隔壁桌那两个牲口接下来的话就让张朋和郭细细两个人有点好奇了。
    那两个牲口接下来说,袁崇焕是很惨,可是就说这凌迟,还不如刘瑾惨。
    张朋和郭细细听两个人这么说,回去就忍不住马上搜了搜,一搜之下还还真是的。
    这个凌迟还有很多别的名字,比如叫磔、脔割、剐、寸磔。
    不管叫哪一种,反正就是要一刀刀的割净身上的肉,肉割净人还没断气,让被割的人从头到尾就得眼睁睁的看着自己被一刀刀的割啊割的。
    那两个牲口说的倒也没错,他们之所以说刘瑾比袁崇焕还要惨,其中一点就是刘瑾被割地刀数多。
    关于刘瑾到底被割了多少刀的说法有好几种,一种说法是一共被剐了三千三百五十七刀。
    另外一种说法是据邓之诚《骨董续记》卷二“寸磔”
    条记载:“世俗言明代寸磔之刑,刘瑾四千二百刀”
    。
    说刘瑾是一共被割了四千两百刀。
    如果加上n年前刘瑾被阉割的那么一刀。
    那应该就是四千两百零一刀了。
    而说起惨字,另外的一点是,刘瑾是一共被剐足了三天。
    等到割完了那么刀之后,才彻底的断气咯屁的。
    当时看过这些记载之后,郭细细和张朋就得出了两条结论,一、谁说中国的解剖学啊什么的不如外国?***,这割人几千刀,每刀都要割下一片指甲大小的肉片下来,而且还要三天不死,这得多高明的技术啊。
    二是这刘瑾地确是个牛叉人物。
    偶像之中的偶像。
    之所以说是偶像之中的偶像,那是因为两个人很无聊的查这个,查啊查的,居然发现史料记载,刘瑾这个牛人在第一天被割了千把刀的肉之后,被押回监狱之后,居然还有心情要两碗粥喝喝。
    这种凌迟之刑最为惨烈残酷的地方。
    就是受刑地得验证张的看着自己被剐。
    这种精神上所受的摧残和恐惧,恐怕更要甚于**上的痛苦。
    可是这个牛叉人物居然还有心情要两碗粥喝了。
    这是多好的心理素质啊。
    张朋觉得现在的烽火就有点像这刘瑾一样变态了。
    张朋很清楚在这种情况下是不能急,虽说人生在世,图的就是一个爽快,可骏马烈酒,快意恩仇,和自己作对地男人全部杀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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