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四章 无事一身轻
新骑兵之争到此结束,算算时间,赵启明已经一个多月没回家了。
一个多月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
在遥远的两千年后,美军占领巴格达,搞垮了萨达姆政权也就不到一个月时间,而Angelababy从宣布婚期到送入洞房,完成从女孩到人妻的蜕变也就一多月。
这足以说明一个月虽然不长,但却足以发生“国破家亡”
和“身不由己”
等等可怕的事情。
说起来,赵启明第一次离家这么长时间。
这让他有点担心,过去的一个多月里,东亭侯府是否发生起义,导致自己精神领袖的地位不保;也担心静安公主是否见异思迁,看上了比小侯爷还要帅的男人,从此过上包养小白脸的富婆生活。
于是,怀着种种担心,赵启明在约战结束的第二天向厩令辞行。
而老头不仅恩准了他回家平息叛乱以及拯救爱情的请求,还告诉他这次回去可以休息半个月在来。
作为领导,这个东北老大爷可谓业界良心。
就这样,赵启明上路了。
同行的还有护送他的马建国。
至于为什么需要马建国护送,这倒也简单。
因为他身上带着老将们的赏赐,而这些赏赐足以用巨款来形容。
就算可能性微乎其微,但如果真的遇到解忧口中那些“夺人钱财还要取人性命”
的歹徒,小侯爷身边没有个肌肉男恐怕吓不住对方。
所以说武装押运是必须的,而马建国无疑是最好的人选。
因为在过去一个多月中,这个匈奴汉子已经取得了赵启明的信任。
这信任不仅是来自于马建国的肌肉发达,可以把不长眼的歹徒打的落花流水。
更重要的是,赵启明相信马建国的人品,不会因为见财起意夺走小侯爷的血汗钱,然后把小侯爷的尸体弃之荒野,导致小侯爷被狼叼走的命运。
“对了,我想起个事情。”
离开马场的路上,赵启明转过头朝马建国问:“之前我听厩令大人说,马场里的部分罪奴都不能有私产,只有你例外,这是怎么回事?”
马建国骑着马,跟在赵启明稍后的位置,听到这话表情有些麻木:“回小侯爷的话,在下并非罪奴,在下的父亲是归降的‘当户’,当年被先皇封了‘马服君’,并不是俘虏的身份。”
“原来如此。”
赵启明恍然大悟,心说原来是被招安的匈奴部落首领的后代:“那既然你的父亲都被封了‘马服君’了,为什么你又成了牧奴?”
“小侯爷有所不知,“马服君”
的称号并不世袭,父亲去世之后,在下要养家糊口,却投靠无门,只能来这马场。”
马建国说着这话时,心情有些复杂,竟然叹了口气。
赵启明也大概知道匈奴人在长安城中的处境,家有余财,或在军中效力的还好说,这马建国明显是受到了排剂,来马场与那些罪奴一起,估计也是没有办法的事。
“不过你的情况要比其他人好一些吧,至少你是可以有妻儿家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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