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成为南宋都城的杭州,州衙更是破败不堪,实在不像是官府办公的地方。
    宋神宗熙宁四年(1071),苏轼到杭州担任通判(相当于副市长),发现州衙的屋宇“例皆倾斜,日有覆压之惧”
    。
    杭州曾是五代十国时期吴越国的首府,其时“官屋皆珍材巨木,号称雄丽”
    ,但入宋之后“百余年间,官司既无力修换,又不忍拆为小屋,风雨腐坏,日就颓毁”
    。
    地方官只好在这“颓毁”
    的州衙内办公、生活。
    苏轼当了三年杭州通判,任期满另迁他州,期间未能修缮州衙。
    这也就是后来的“官不修衙”
    的惯例,这一惯例延续至后来的明清时期。
    旧时“官不修衙”
    的惯例虽有种种弊端,比如可能导致地方官产生因循苟且、得过且过的习气,像杭州官衙那样破败到时刻有倒塌的危险,更是“不正常”
    。
    但“官不修衙”
    背后那种体恤民财、民力,以及将教育预算排在修衙项目之前的传统执政理念,毫无疑问属于永不过时的价值。
    一如这大湖村的事,闹鬼,闹妖……
    不管是哪个朝代都是不会受到提倡的。
    官员们的做法通常也就是拖,拖过自己的任期,然后传给下一任。
    而下一任瞒,瞒到自己的任期结束。
    反正这是上一任的问题,不是他们的。
    从他们的角度想,他们处理不了,也就不再处理,等其自然结束,这事没毛病。
    一如一些官儿对受灾的态度一样。
    基本上是能瞒就瞒,直到瞒不过去了。
    倒不是说他们有什么阴谋诡计,只不过是比起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他们更愿意无病无灾的“太平盛世”
    。
    不出事,他们都是甲优的好同志。
    一旦出了事,能评个中庸,已经是他们朝中有人了。
    这什么鬼,什么妖的一出现,这可是比天灾还要严重的问题。
    儒家讲君子之道,路不拾遗。
    然而现在,不要说什么路不拾遗了,连妖魔鬼怪都出来了。
    你这是想干什么?想抹黑大佬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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