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 杀鸡焉用宰牛刀
沿着北麓往上开,周围的灌木丛有一人之高,猛禽凭借优越的车性直接压了上去,权当给蓝山除草了。
来到废弃小楼,天然停车场这里没有一辆车,或许是天气太早的缘故,还没有人上来,他们成了今天第一批猎人。
那座小陵园比想象中的破败,建在半山腰的一处平地上,每天沉浸在雾气中,木牌上的字已经看不清了。
小楼很有历史感,用大块的石头建造,二层的窗户碎的干干净净,红色的尖屋顶倒是很醒目。
停好车,大伙分配枪支和背包,准备步行到詹姆士谷。
“当年的囚犯到了这里,肯定以为是天堂,简直太美了。”
特克斯感慨道。
以小楼为中心放眼望去,周围是没有死角的美景,不断有鸟叫响起,似乎还能听到野猪的嚎叫。
老薛下车后就变的很机敏,它已经嗅到了动物的气息,它跳到车前盖,竖起耳朵趴在上面。
啸天犬则处于兴奋之中,在猛禽周围跑来跑去。
“嘿老兄,用不着这么紧张,你是这片森林的王者,野猪不是你的对手。”
吴帝边穿迷彩服边跟老薛搭话。
老薛作为猫科家族的一员,拥有猫科几乎所有的优点,在加拿大的苔原丛林中,它们是身手矫健的猎手。
它们的忍耐性极好,能在一个地方静静地卧上几个昼夜,待猎物走近时,才出其不意地冲出来,捕获猎物。
“没错没错,因为你根本不属于这里,你的家在哪?火星?或者木星?”
爱搞怪的布雷迪扭着大屁股趴在前盖上,老薛的正前方。
老薛懒得搭理他,默默跳到车顶。
小帕跟吴帝一样,没怎么用过枪,他背了一把弩,吴帝同样选择弩,他喜欢冷兵器。
特克斯拿的斯太尔AUG,这是他参军时的主用枪,当年兵临巴格达时,他用的就是澳改版AUG。
布雷迪背上了M82式狙击枪,这枪威力太大,只适合对待大型猛兽,打到野兔身上会直接让它碎成渣。
除了帕特里夏,另外三人人手一把火枪,汉斯留下的老古董不知道还能不能射出子弹,或许存在炸膛危险。
吴帝主武器是弩,他的枪法还需要练习,弩箭用起来倒是得心应手。
准备结束,四人互相拍了拍肩膀出发了。
此时的蓝山雾气渐散,升起不久的太阳照亮半面山脉,金灿灿的。
“我竟然要去打猎,不可思议。”
小帕笑着摇摇头,他原以为自己一辈子都不会接触这些。
“小兄弟,要娶伯克利家的小女儿就必须成为优秀的猎人。”
走在队伍后头的布雷迪打趣道。
帕特里夏瞬间面红耳赤,“我听不懂你在说什么。”
布雷迪放声大笑,“别逗了,昨晚你和丽莎眉来眼去我们可是都看到了,丽莎姑娘不错,你可要好好把握!
关键时候问问你的BOSS准没错,他是个情场高手。”
帕特里夏解释了一大通,什么男女之间纯洁友谊之类,结果越描越黑。
“首先,我并不是什么情场高手。
其次,小帕,解释下昨晚十二点半在丽莎房间呆的二十分钟都干了什么。”
吴帝回头偷乐。
“她只是让我看看照片而已!”
小帕急得满头大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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