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的程序,他把夏菲菲的骨灰挨着夏婆婆安置好,直到关门,才出了庙子。
    他买了两瓶原度烈酒,漫无目的走在大街上,时不时嘬口酒看看葫芦说几句话,又傻傻地站住“嘿嘿嘿”
    笑几声。
    行人纷纷避让他,以为见着了疯子。
    他毫不在意,放荡在街头巷尾。
    偶尔他会在路上碰上一两团鬼气,离着近的,他就上去吸收进体内,离着远的,他自言自语:“你个倒霉鬼,自己投胎去吧。”
    喝到脚步踉跄,他靠在墙上喘气,看见了跟在后面的张丽娟。
    “呵呵呵呵,谢谢你救我一命。
    呵呵呵呵,报仇!
    我帮你报仇!
    明天就去!
    呵呵呵呵......”
    他就不再管张丽娟,自顾自的潇洒自在。
    第二天,他从体育公园那流浪汉专属的长椅上醒来。
    看了看周围,他有些吃惊,暗忖自己竟然不知不觉徒步穿了城。
    酒不算什么,以他的身体素质,两斤虽然会大醉,但不至于影响到第二天。
    但他在有些凉意的天气下竟然没感冒,这才是比较意外的地方。
    “菲菲,你不让我去想去做不开心的事,我答应你!
    我把这些事统统想成开心的事!
    走,我们瞧瞧这个公子爷去!”
    一身酒臭他也不在乎,在路边摊吃了早饭,他就去到了豪帝KTV门口,手机地图上显示离体育公园很近。
    大白天的娱乐场所肯定不会开门。
    他看着霸占了临街三分之一门面的招牌,冷笑了几声,又四处察看起来。
    此处为繁华地带的写字楼,没有地面停车场,他从两个门面中间的通道走了进去,是个电梯间。
    推开消防通道,地下一共有三层,都是停车场。
    宝马车很多,且布满监控探头。
    停车场出口正好可以让车驶进体育公园配电房附近,因为政府创建文明城市,公园的围墙已经拆除。
    心中有了数,他走了出来。
    逛了一会儿,他进到一家名牌西装店。
    “喂你干什么?出去出去!”
    一位白衬衣黑西装的制服女孩皱了皱鼻子朝他嚷道。
    卓癸满脸的泥污,一身脏兮兮的散发着酸酸的味儿,确实很容易就被人当了流浪汉。
    他听见叫嚷,转身对着女孩咧着嘴笑了,手一伸,冲女孩翘起拇指。
    “哟美女,你是头一个,把顾客往外赶的人,怎么今天不做生意?”
    女孩被他嘲讽得一愣,听他说话可不像是流浪汉呀,她下意识说道:“我们这里都是好几千的衣服,你......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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