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边,陈逸正在清洗剑上的血迹,他洗得很慢,手有些颤抖。
    十三条人命。
    刚才在树林里,他总共杀了十三个人,加上老威利和被他一枪爆头的刺客哈维,至今为止,死在他手上的人,已经有十五个。
    当初决定进入异世界发展的时候,他已经做好了亲手杀人的准备。
    当初杀那个刺客,是为了自保。
    杀老威利,是因为他们已经到了不死不休的程度。
    杀这两个人,他并没有太大的心理负担。
    而这一次,他跟这些人,并没有什么仇恨,也没有非杀他们不可的理由。
    仅仅是因为,他打算磨练自己的剑术。
    他拥有骑士的实力,实战经验却少得可怜。
    所以,当他意识到会有很多人追踪过来的时候,就下定决心,利用这些人,来磨练自己的剑术。
    唯有实战,才能快速提高自己的实力。
    当他面对二十几个人的包围的时候,就感到一股巨大的压力,在那种情况下,他根本不可能留手,那是在拿自己的安全开玩笑。
    要么全力出手,找机会将这些人都干掉。
    要么,灰溜溜地逃回中转空间,一辈子也别过来了,守着那一万多枚金币换回来的财富,过完下半生。
    要是他当众使用穿梭的能力,说不定就会惹来强大的巫师,在原地守株待兔。
    天知道这些神秘的巫师,有没有禁锢空间的能力。
    所以,他别无选择。
    慢慢的,他的手不再颤抖,重新变得坚定而有力。
    这时,一头狼无声无息地出现在他的左侧,冒着绿光的眼睛盯着他,鼻子抽动着,一滴滴口涎从嘴角滴落。
    它在这个人的身上,闻到了血腥味。
    他转过头,冷冷地看了它一眼。
    突然,它仿佛受到了惊吓,夹着尾巴,逃走了。
    不知是发现了他的实力,还是感觉到了他身上的杀气。
    他拿起一块干的布,将剑身的水滴擦干,抚摸着上面几个缺口。
    刚才那一战,其实很凶险。
    他虽然有骑士的实力,又拥有高深的剑术。
    但是实战经验太少。
    噬魂妖留给他的,只不过是记忆而已,并没有连经验一起继承。
    真要公平一战的话,他多半打不过对方那个骑士。
    这一仗能打赢,一靠的是防弹衣。
    正是有防弹衣在,他才敢故意用胸口挨一剑,趁机干掉一个见习骑士,从而奠定了胜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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